5月低空产业动态 | 国家法规政策

1.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

4月28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新增低空经济与管理、低空安全管理等38种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本次获批申办高校可纳入2026年高考招生。为加强学科专业目录协同联动,推动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有机衔接、上下贯通,更好适应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2026年本科专业目录在“交叉学科”门类中首批列入未来机器人、交叉工程、低空技术与工程等11种目录内已有专业和具身智能、脑机科学与技术等4种首次列入目录的新专业。目前,本科专业目录共涵盖13个门类、92个专业类、883种专业。

2.民航局组织修订并发布《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征求意见稿)

5月9日,为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有序衔接《民航法》有关制度安排,确保商业非运输飞行安全托底,民航局组织修订并发布《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包括新增一般商业飞行和商业训练飞行专项管理要求,将一般商业飞行重新纳入许可管理范畴,明确航空器适用范围、运行手册编制规范,按照经营项目和运行场景,细化具体运行要求,有效缓解原“单证”公司(仅持有经营许可证)安全监管风险,同时将通航训练机构纳入管理范畴。

3.民航局低空安全司正式获批设立

5月13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正式批复民航局,同意设立低空安全司,核定编制30名,这一编制规模在民航局内设司局中处于较高水平。此次低空安全司获批,是继2024年底国家发改委成立低空经济司之后,国家层面完善低空经济管理架构的重要一步,正式形成“国家发改委顶层统筹规划、民航局行业落地监管”的双层管理模式。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司主要负责全国低空经济整体布局、政策统筹、产业规划;而民航局低空安全司将聚焦行业实操层面,核心承担无人机、eVTOL、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安全监管、空域运行保障、市场准入规范、法规标准制定等职能。

4.民航局空管办组织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大纲—机坪管制(暂行)》

5月11日,为做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的实施准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民航局空管办组织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大纲—机坪管制(暂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执照申请人的培训、考试、考核,执照的申请、受理、颁发与管理,以及执照的监督检查。《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大纲——机坪管制(暂行)(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拟申请机坪管制执照人员的资格培训和持照机坪管制员的复习培训。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立法计划》明确,围绕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列明教师法修订草案,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预备制定卫星导航条例、空域管理条例等。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加快完善保障数据、算力、算法、产权、网络安全、供应链安全等人工智能共性要素及规范重点应用场景方面的立法。

6.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组织编写《设计机构审定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等八份规范性文件草案

5月12日,为配套民用航空法施行,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组织编写了《设计机构审定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生产机构审定和监督程序》修订草案、《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修订草案等八份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适用于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临时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的补发或更换、未登记函件的办理,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标志包括实名登记标志字母“UAS”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号。

7.民航局发布两项民航行业标准《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控员训练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能力要求与评估》

5月15日,民航局发布两项民航行业标准《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控员训练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能力要求与评估》。《操控员训练要求》规定了实施隔离飞行的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操控员基础执照和型别等级的训练要求,包括航空知识训练和操控技能训练等内容。《分布式操控员能力要求与评估》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的能力要求、能力评估系统技术要求以及能力评估方式,适用于在真高120m以下隔离空域运行的轻型、小型、中型多旋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用于评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控员的能力。

8.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5月18日,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围绕重点行业用工、挖掘就业潜力、提升就业质量等方面提出政策举措。《方案》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就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应用,扩大数据标注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谋划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培育更多新职业、新业态,加快释放就业潜力。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更多支持科技创新、未来和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创业。

9.海关总署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

5月21日,海关总署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会上介绍,《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为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其中明确,聚焦服务“双循环”,促进互联互通,做强大湾区物流枢纽能级。主要措施包括:深化物流一体化改革,推动扩大“组合港(一港通)”航线,推进海铁、水水等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支持因地制宜设置航空前置货站,配合主管部门探索研究低空经济跨境监管模式;深化大湾区同海南自贸港间“并行港”物流模式改革,扩大“跨境一锁”应用范围,促进跨区域物流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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